2021-06-22 15:34:20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根据《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师评学实施细则》。学校将启动学校将启动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范围
以学校任课老师为主体,按照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课表涉及的教学班级进行评价。
二、教师评学内容
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作出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具体评价指标见《学生学习情况教师评价表》。
三、教师评学形式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评学座谈会,采用现场座谈了解情况和网上评学两种形式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的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网上评学登录方式:在“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教师评学
四、教师评学要求
教学单位在 6 月25日前依据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组织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对所授课程的教学班级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五、教师评学结果的反馈
教师评学工作完成后,质量评价处将评学结果统一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各学院根据评学结果,参照本次期末考试成绩组织召开学情分析会议。为新学期开课及学风建设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六、教师评学材料的报送
学情分析会议记录及教师评学分析报告于6月31日报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报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质量评价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