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9 09:18:26
质量评价处,是负责学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订、教学活动过程监控和教学与管理工作质量评价的职能处室,目前有专职管理人员5人。主要工作职责是:
1、牵头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牵头组织制订学校督导方面的程序、细则、表单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开展具体的督导工作;
2、负责牵头建立、管理并服务校、院两级专兼职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落实教学工作标准,维护教学秩序稳定;
3、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的组建与管理,组织学生信息员开展工作;
4、负责牵头开展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5、监督、检查并指导各教学单位督导小组开展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
6、开发或选用各类信息化督导管理系统。通过组织评学、评教和评管工作,收集师生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反馈数据和信息,通过分析论证,向学校提出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提升的意见建议,为学校的决策提供参考;
7、负责落实学校听课管理制度;
8、负责组织编发学校教学简报;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