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1 22:28:27 浏览数:0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10 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教案及课件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
2.教学文件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学生点名册等)的实行情况
3.实践教学方面(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实训规范性检查、实岗实训规范性检查)
4.院(部)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5.院(部)教学督导组及专职教师听课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检查形式
以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具体要求
1.各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组织本单位听课巡课活动,完成自查,实事求是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与总结报告,并填写相应报表。总结报告应涵盖检查基本情况、好的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
2.听巡课活动按按照检查的侧重点划分为巡课组和督导组。其中:
巡课组负责检查教学秩序和课堂管理等情况,组长陈其谋;督导组负责课堂讲授质量和教学文件、教学计划落实等情况,组长常德功。
(三)检查时间
1.11月4日-11月5日学院组织动员,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11月7日下午16:00将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11月6日-11月9日学院(部)自查。11月9日下午16:00将自查报告和各项材料自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11月11日-11月15日学校组织检查。
(四)学校通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不定期通报学院各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检查材料的提交
各院(部)在积极开展自查的同时,要及时填写各项数据报表并按要求上报和留存。
1.院(部)提交材料:
(1)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与总结报告;
(2)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附件1);
(3)教案和教学进度检查统计表(附件2);
(4)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统计表(附件3);
(5)作业、实验报告布置和批阅情况统计表(附件4);
(6)实验、实训教学情况检查统计表(附件5);
(7)院(部)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6);
(8)院(部)教学督导组及专任教师听课统计表(附件7);
2.巡课组提交材料: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巡查情况统计表。
3.督导组提交材料: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报告和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