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4 16:31:52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机制,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评价方案》精神和《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业评估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本科专业评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成立院级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制订评估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专业自查自评工作,并将工作小组和计划报质量评价处。(10月26-27日)
2.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评估方案的观测点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和支撑材料、填报相关表格,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自查自评,完成《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业评估自评表》(详见附件第四部分)的填写,形成自评报告。(10月28日-11月12日)
3.形式审核。质量评价处根据学校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专业评估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核。(11月13日-16日)
4.学校评估。专业自评结束后,学校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方案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束后,形成各专业评估反馈意见。(11月17-18日)
5.公布评估结论。经学校审议后,公布评估结论。(11月20日)
6.各学院整改。各学院根据专业评估反馈意见修改所属专业自评报告,形成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
7.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学院统一审核收齐后打包发送,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评估”。
联系方式:孙老师 18660297151。
附件: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质量评价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