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9 09:46:04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2021本科评估工作要求,定于本学期4月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
组 长:徐爱民
副组长:陈其谋 于建立
组 员:质量评价处相关人员及教学督导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实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分专项开展检查);
2.教学文件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作业布置和批阅情况等);
3.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支撑材料(目录见附表);
4.二级学院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自查材料。
四、组织形式
(一)检查形式
以二级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采取实地检查形式。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组织本单位教学检查活动。完成自查后,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填写相应报表。
1.4月18日-4月20日:二级学院完成实验、实践教学自查,4月21日提报相关材料。
2.4月21日-4月23日:二级学院完成理论教学自查,4月24日提报相关材料。
3.4月26日-4月30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材料。
4.学校根据二级学院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抽查。
五、检查材料的提交
各学院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同时,及时填写各项数据报表并按要求上报和留存。
1.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与工作总结;
2.期中教学检查用表;
3.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材料;
4.教学督导工作支撑材料。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用表
质量评价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