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编写质量标准

    2021-07-22 10:25:24           浏览数:0

  1.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和任务,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范围的基本纲要。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和编写教材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考核学生学业成绩以及组织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标准。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每一门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

  3.几个专业共有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如课时不同、学生层次不同或学生类型不同,均须分别制订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4.课程教学大纲的文本表述要力求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电子文档要按中文格式撰写,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5.课程教学大纲的体系结构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应按规定的格式制定,不能单纯服从于某本教材。

  6.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实岗实训环节及基本要求、学时分配表、课程教学的有关说明、考核方式等。

  7.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标题、课程实验的基本信息、实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学时分配情况、实验成绩评定与考核方法、实验指导书和参考书等。

  8.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或修订,由教师提出申请,经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或修订,变更后的教学大纲需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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