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08:53:54 浏览数:0
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及时发现教师教学工作中的亮点和实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学生民主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教学信息员。
1. 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成
1.1 教学信息员由学院组织选举产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组建完成后由各教学单位向质量评价处备案。教学信息员学生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原则上每秋学期初可调整一次。
1.2 教学信息员的选拔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诚实公正;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责任心强,观察事物细致;
(4)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
(5)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3 每30人一个自然班,每班设教学信息员2名;以年级为单位成立年级教学信息组,设组长一人;以学院为单位组成学院教学信息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
2.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教学信息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收集日常教学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和同学们对教学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并通过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客观地进行反映。
教学信息员应收集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过程 教学改革、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实践、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及课程思政方面的情况。
(2)学习过程 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3)教学管理 学校、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教学设备 教室多媒体设备、实验实训(室)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对教学及学生学习有影响的问题。
(5)生活保障 餐饮、住宿等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问题。
4.教学信息员工作要求
(1)教学信息员应每天收集和整理同学们有关于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教学信息员应按照质量评价处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3)教学信息员应与课程结束的当天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教学信息反馈管理系统,对该次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量化的评价反馈。
(4)由于教学信息采集的特殊性,要求教学信息员对同学们反馈的敏感信息,尤其是涉及到老师、学生个人隐私或者影响个人、学校声誉的信息应严格保密,除如实在系统反馈以外不得外泄。对质量评价处反馈的某些重要信息的处理结果,除反馈给提供信息的当事人以外,同样应严格保密。
5.教学信息收集、处理与反馈
5.1 信息收集 质量评价处通过教学信息反馈管理系统收集并整理反馈信息。
5.2 信息处理与应用 质量评价处对教学管理反馈信息进行分类,教学与管理类问题实时向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反馈。对于值得推广的优秀经验由质量评价处组织相关部门作为优秀案例进行推广和宣传。学生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由质量评价处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解决并作为学校领导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案的参考依据。
5.3 信息反馈 学生反馈的涉嫌教学与管理事故的情况,其认定与处理结果应由质量评价处专门向教学信息员反馈。
6.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管理
6.1 实行教学信息员指导教师制,由质量评价处组织教学督导担任各学院教学信息员的指导教师,指导、引导信息员公平、公正的进行信息反馈。
6.2 教学信息员应在每学期初接受学校质量评价处组织的业务培训,了解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掌握学校关于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规程与工作标准,熟悉教学信息反馈系统的使用。
6.3 学院领导、教师、班主任和广大同学,要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并帮助和指导他们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好信息员工作。任何人不得刁难和干扰学生教学信息员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如实反映教学信息打击报复。
6.4 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于长期未能履行其职责者,将给予批评乃至撤换。
6.5 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教学信息员,由学院推荐、经质量评价处审核、学校批准,授予“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的称号,给予表彰。学院内部参照《恒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