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管理细则

    2019-10-29 16:59:18           浏览数:0

  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标的主渠道,学生评教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使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客观、公正、合理地评教教师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全体在校生。
 

  1.评教目的

  (1)为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制定有关课堂教学质量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客观依据。

  (2)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帮助任课教师全面把握自己的课堂教学效果,了解自己的授课水平,不断改进教学设计,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为进一步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全面准确的信息。

  (3)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晋级的基本依据。

  2.评教对象

  全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3.评教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完成。

  4.评教组织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评教指标的维护与管理,负责网上评教数据统计及监控,并将评教结果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负责做好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的相关宣传工作,组织、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

  5.评教指标

  (1)评教指标适用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体育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2)分数计算。每个单项指标权重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分数分别对应为:90-100,80-90,70-80,60-70,60 以下。评教分数计算办法如下: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表总成绩为每项评教内容学生评分成绩乘以所对应评教内容的权重的总和;任课教师最终得分为所有有效参评学生评教表总成绩的平均值。

  6.评教方式

  学生通过学校ERP系统进行评教,学生输入自己的账号及密码登录ERP系统后→点击“学生评教”,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评教,评教结束后点击提交。

  7.评教结果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时将本学期的评教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2)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教学单位要重点关注评教成绩较差的教师,采取必要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将每学期学生评教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并与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挂钩。

  (4)学生评教结果同时在各教学单位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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